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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荔城区检察院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会
作者:吴舟 许美华 发布时间:2013-12-04 15:51:08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首次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会,进一步推进刑事申诉案件的规范办理,有效满足了相关当事人的司法参与权、知情权和表达权。 申诉人余某、余某某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由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于2013年8月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二人对该决定表示不服,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多次前往市、区检察机关申诉。该院经立案复查,认为该决定并无不当,申诉人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为使申诉人了解检察机关相关决定的法律依据,有效促其息诉罢访,该院首次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会,并邀请了辖区2名人民监督员及1名乡镇干部参与。 会上,先由该案复查经办人介绍原案案情、原处理情况及适用法律,着重介绍了复查情况及复查决定。在听取申诉人的申诉主张及根据后,由复查经办人对其申诉主张及相关法律问题予以详细解答,使其全面、客观掌握案情及办案依据,期间受邀人员还就需要了解情况及时向复查经办人和申诉人提问。在系列流程公开有序开展后,受邀人员就该案进行最后综合评议,经严谨闭门评议,受邀人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通过依法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会,满足了相关当事人的司法参与权、知情权和表达权,实现了看得见的公平公正,申诉人余某、余某某对检察机关公开答复做法表示满意及肯定,为下步彻底息诉罢访奠定良好基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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