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虎林法院冒雪冻结老赖存款 申请人领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3-12-06 14:16:33


申请人领回执行款

    本网讯(乔宝权)  黑龙江省虎林法院东方红法人民庭将划拨到法院账户的267890元执行款发放到申请人尹立手中,申请人尹立对着东方红法庭的法官们深深地鞠了一躬,留下了感激的泪水。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两年前,被告谢军以买房为名向原告尹立借款200000元,原告不放心让被告谢军找来郭前川、耿跃跃担保。谁料被告谢军借款后根本就没有将借款用在买房上,而是溜之大吉,连人也不见了踪影。原告尹立多次找担保人郭前川、耿悦悦索要借款,可担保人说自己没有花着钱,和自己无关。原告尹立无奈下一纸诉状将被告谢军、郭前川、耿悦悦告上了法院。

  立案后,原告尹立得知被告谢军在吉林省打工且建设银行有一笔存款,随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东方红法庭法官立即制作裁定书并经院长审批后迅速冒雪赶往吉林省建设银行办理查询事宜,经查询被告谢军账户里有一笔267890元存款,执行法官随即冻结了被告谢军的建设银行账户存款。案件审结后,被告谢军没有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尹立申请强制执行。东方红法庭法官依法将被告谢军账户的存款划拨到法院的执行款专户,并发放给申请人尹立手中时,申请人尹立接过法院交给的执行款后对着东方红法庭的法官们深深地鞠了一躬,留下了感激地泪水。并深情的地说道:“法官,太感谢您们了,没有您们我的借款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