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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江检察院召开首次逮捕案件公开审查会
作者:吕丽娜   发布时间:2013-12-09 15:10:20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案件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增加执法办案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公平公正,近日,福建省晋江市检察院对是否批准逮捕进行公开审查。犯罪嫌疑人白某的家属、公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公安机关和旁听人员参加了审查会。

  2013年11月22日上午,犯罪嫌疑人白某驾驶大型卧铺客车前轮刮碰行驶于其右侧的林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左后侧所载的砖块,造成林某摔倒后被大客车右后轮碾压当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后犯罪嫌疑人白某的家属代为赔偿了林某家属,并申请取保候审。审查会上,侦查监督科干警作为主持方宣读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办案民警、双方家属、村委会干部及人大代表各方发表了意见,最后,白某家属再次陈述了申请的理由,请求检察机关对白某不批准逮捕。

  审查会结束后,侦监部门综合各方意见,认为白某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可以对其不批准逮捕。

  该案是晋江市检察院首起侦查阶段是否批准逮捕公开进行审查,为了彰显公开公正,特举行公开审查会,让办案活动阳光化,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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