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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检察院创新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未检工作水平
作者:傅晔   发布时间:2013-12-09 15:15:28


    今年以来,以新刑诉法贯彻实施为契机,江西省上犹县检察院创新未检工作模式,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有力推进了未检工作健康发展。

  该院制定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案件具体实施办法》,重点从犯罪性质、情节、起因、未成年人家庭情况、一贯表现方面阅卷审查,确保“三清”,即犯罪年龄清、案件事实清、家庭结构清。承办人写出评析意见,做好风险评估,论证逮捕必要性,确保宽严有据,召开科务会进行讨论,形成集体意见,确保民主智慧。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4人,不批准逮捕3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人数的75%。

  同时,该院在办案中,实行“三优先一提前”快速办理机制,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案犯为未成年人的案件、户籍年龄和实际年龄有争议的案件,实行优先办理,并在审查逮捕期限内提前3天向主管检察长汇报审结,力争在“快速”中实现“保护”,尽量减少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羁押时间。同时探索建立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对双方当事人实施双向保护,“三管齐下”:针对加害方,积极与法定代理人沟通,强化监护责任,改进监护措施,自愿赔偿民事损失;针对被害方,进行说理释法,促使与加害方达成刑事和解,维护被害人的利益,修复社会关系;针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开展心里疏导,使其认罪悔罪。

  此外,该院依托“检校共建”平台,组织开展以“零发案、零犯罪”等为主题的巡回法律讲座,全方位、多角度对中小学生进行学法、维权、自护宣传教育,今年,该院在社溪、沿湖等中心小学开展了多场法律知识讲座;利用农民返乡时机,联合团县委、妇联、学校代表,组织召开留守未成年人家长座谈会,商谈留守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问题,增强家长对孩子关爱和教育的重视性。同时,坚持“每案必疏”的原则,利用提审,有针对性地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帮助其正确认识犯罪,走出犯罪带来的阴影。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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