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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远县检察院未检工作实行一体化机制效果好
作者:陈雪光 发布时间:2013-12-11 14:33:52
今年以来,江西省安远县检察院积极对接修改后刑诉法,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惩治、教育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办公室(简称“未检办”),选择4名业务素质好、办案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做教化引导工作的干警,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及预防帮教工作。“未检办”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寓教于审,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严格按照修改后刑诉法的要求,通知未成年人法定代表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讯问。同时,该院专门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在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实行登记建档,建立犯罪嫌疑人调查表、家属调查表、原因分析表等相关表格。 同时,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即对符合特定条件的涉案未成年人,检察机关作出的有关决定文书不送达相关学校和单位,不进入其人事档案,不对外披露,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障碍和阻力。如在读高三学生杜某因给好友出头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此案提请审查逮捕后,该院承办干警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该案属于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在读学生,初犯,平时表现较好,当时高考在即,该院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对犯罪记录包括后续诉讼记录进行了封存,最后杜某顺利参加了高考并被录取。 此外,该院不断探索未成年人犯罪专项预防工作,通过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检校共建活动,为在校学生上法制课,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该院还与公安、法院、教育局、团委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和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和预防对策,营造全社会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8件12人,牵头召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联席会议4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9次,因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件,受到了社会、学校和家长的普遍好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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