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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检察院创新简易程序案件办案机制取实效
作者:傅晔   发布时间:2013-12-12 14:21:44


    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江西省上犹县检察院遵照修改后刑诉法对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创新办案模式,强化良性互动机制,加强内外执法监督。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适用简易程序案件38件,平均办案时间由15天缩至8天,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100%。

  该院案管中心受案时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简易程序办理的案件加贴“快办”标签,交由公诉部门负责人决定启动快速办理程序。指定一名检察员和一名书记员组成办案组对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办理、集中出庭。制定了相对固定的文书简化制作模板,简化处理审结报告,对于认定事实与侦查机关一致的只要求作简要说明,证据方面只需简单列明证据的出处及其所能证明的案件事实,将重点放在阐述认定事实的理由、依据以及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上。

  同时,该院注重证据收集的全面性,特别是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量刑证据,确保案件能当庭判决;重视庭审中量刑建议的说理和辩论,确保量刑公开公正。并制作《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告知书》,起诉前向被告人告知案件的审查结果、指控的犯罪事实、适用简易程序的基本步骤及从轻判处的法律后果以及适用简易程序的限制性条件、禁止性规定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该院与法院达成共识,在简易程序庭审阶段,公诉人员简化起诉书的宣读,只宣读起诉书认定的事实和结论部分;简化举证程序,只宣读证据名称和证明事项,对证明案件事实的同类证据进行概括举证。并与法院共同拟定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庭审程序,制定《简易程序案件审判监督情况登记表》,增加量刑建议采纳情况分析等内容,强化审判监督。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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