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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新华区检察院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受专家肯定
作者:李浣   发布时间:2013-12-12 15:52:32


    12月11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专家樊崇义一行在河北调研刑诉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实施情况,选定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作为省内唯一的基层院进行调研,听取了公诉、侦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等的刑诉法执行情况汇报。

  樊崇义教授是我国诉讼法学界卓有成效的法学家,是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重要开拓者和领头人之一,先后参与了我国刑诉法、律师法、法院组织法、国家赔偿法等十余部法律的立法活动,对我国法治化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和推动作用。曹建明赞许樊崇义教授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做出了贡献。此行后樊教授要向高检院提交调研报告,作为相关司法解释的制定依据。

  这次河北省选定新华院作为调研基层院,是鉴于该院为实现修改刑诉法与司法实践“无缝”衔接的一系列创新机制和举措。在检察长崔少波带领下,近年来该院积极开展学习调研,真正做到学懂弄通、熟练掌握,尤其是对于关键节点,如保障人权、证据规则、程序公正、办案效率及监督制约等,进行大胆的探索与尝试。他们充分关注各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力求达到职业标准化的管理模式要求,在全省率先推行了三项机制: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特殊办案机制、“简易审案件”公诉人100%出庭机制及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全国检察机关办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工作座谈会”的代表现场观摩了该院庭审,作为全国唯一的基层检察院代表,他们向高检院公诉厅领导汇报了工作做法,受到了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该院继续深化刑诉法的学习贯彻力度,又在庭前会议、刑事和解、量刑建议、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等方面创出了工作亮点。他们全面提升依法指控犯罪水平,突出对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双向保护,案件质量不断提高,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高检院网站、正义网、检察日报头版等多次介绍了他们的做法。

  樊崇义教授指出,作为基层院,新华区检察院公诉、侦查监督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在不违背法律原则的基础上,检察人员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做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羁押必要性审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对逮捕条件的把握、附条件不起诉联合司法局矫治教育等等都处理的很好,无愧于全国先进检察院的光荣称号。在目前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前提下,他希望检察人员要加强基本理论学习,继续加大调研力度,达到检察理论与办案实践水平的双重提高。

  河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何秉群、研究室主任李兴友、石家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新华区检察院检察长崔少波及市检察院研究室、公诉处负责人参与调研。该院积极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加强诉讼监督的做法,同时也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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