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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海市检察院积极探索线索管理模式见成效
作者:曾令顺   发布时间:2013-12-12 15:56:52


    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不断加强机制创新,积极探索线索管理模式,实现了线索收集的合理调配、线索研判的集中透彻、初查流程的全面控制、初查结果的有力监管和线索归档的规范管理,将线索转化为具体案件上卓有成效。今年共受理线索职务犯罪案件28件,立案21件21人,大案21件21人;窝串案9人,占涉案人数的43%;涉案金额六百多万元,同比上升169%。

  该院注重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动,多渠道拓展案源,捕捉案件线索。积极与工商、税务、审计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联动网络,每月召开协调会,通报线索收集情况,形成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合力。安排业务骨干到重点涉案单位纪检部门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注重搜集涉及被举报行业、对象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收集全方位、多角度。安排专人实时跟进龙海论坛等网站,了解网民提供的职务犯罪线索和相关动向,尤其是网民关注的民生民利、建设工程、动拆迁、涉农惠民等领域的热点话题,主动择机调查,共自行排摸线索立案侦查13人。

  该院以制度促效能,紧扣线索流转,深化线索流转工作机制,提升线索查办流转的效率,启动来访来信举报件办理绿色通道,评估后对署名举报的3天内分流,对本人来访举报的当天分流,缩短分流周期,提高有价值线索的查办效率。通过流转前评估,分析线索的特点、难易程度,根据线索价值大小、侦查难易程度,调整各科室间的线索分配,形成在查线索长期有经营、中期有发现、短期有突破的可持续滚动初查模式,实现了办案力量的有效整合。

  该院根据举报的种类及轻重缓急,区分不同等级的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后分类录入线索信息库,便于随时查阅和调取。同时对承办人接收、初查启动、初查期限延长等环节开展实时监控和预警。与档案室联手,结合初查工作实际,将初查不立案线索材料的“案件讨论记录”改为“线索评估记录”,督促办案人员按照归档期限规定,将不立案线索装卷归档,将《回复查办结果书》移送控申部门接受审查,保障制度同步运行。加强线索档案管理,保障线索研判的质量和研判结果的落实,进而提高线索档案质量。

  目前,已对2012年以来全部已归档线索进行了盘点、编目,建立健全线索实物档案,从简单的“存放式”管理向科学的“档案式”管理转变。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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