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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检察院完善和解机制提升执法公信力
作者:邝伟勇 发布时间:2013-12-13 14:53:12
正义网赣州12月13日电(通讯员 邝伟勇)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创新侦查监督工作理念,建立侦查监督环节新刑诉法对接机制, 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捕前和解,助力和谐社会建设。 该院为认真贯彻积极对接新刑诉法关于侦查监督工作的新要求,规定案件承办人对于符合捕前和解的案件,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享有选择和解的权利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和解意愿,并专门制定《寻乌检察院轻微刑事案件检调对接工作规定》,对于要求第三方主持调解的,严格按照该规定执行。 同时,该院要求案件承办人对和解案件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重点说明刑事和解协议的达成经过、主要内容及和解协议履行情况,详细说明对嫌疑人不羁押确实不致危害社会和阻碍诉讼进行,使不批准逮捕决定更加透明和具有说服力,有效提升公信度。 此外,该院还通过全面审查案卷和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严格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诚悔罪,刑事和解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适用不捕强制措施的可能性与风险性进行认真评估,对于风险较大的案件,及时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据统计,该院今年1-11月共审查批捕90件106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8人, 捕前和解2件3人,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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