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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精神出轨丈夫诉离 感情尚在法院判不准
发布时间:2013-12-13 09:16:51


    本网讯(欧阳根金 赵凤莲)  妻子经常网上与男网友聊天,丈夫遂以妻子精神出轨为由,起诉离婚。12月12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离婚案,判决驳回了原告刘冬军的离婚请求。

    原告刘冬军与被告卢小琴于2011年在广东打工时相识,由于是同乡,两人很快就碰出了爱情火花,并于2012年12月登记结婚。婚初,两人感情很好。今年5月起,原告刘冬军因工作原因经常到外地出差,很少回家。妻子卢小琴独自在家,就经常上网聊天打发时间。2013年10月7日,刘冬军回家后,在电脑里发现了卢小琴与男网友暧昧聊天的记录,双方为此发生很大的争吵。刘冬军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刘冬军诉称,被告婚后经常与男网友暧昧聊天,有精神出轨行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被告卢小琴辩称,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原告经常出差,有时连续几周不回家,自己感到寂寞才在网上聊天打发时间,并没有出轨行为。其愿意改正与陌生男网友聊天的坏习惯,希望法院及原告给自己一次改过的机会。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自主结婚,应有一定感情基础。只是双方婚后聚少离多,夫妻感情受到了影响,但并未完全破裂。现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肯改正自己的缺点,原告应珍惜。只要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做到互敬、互爱、互让、互谅,在发生矛盾后妥善处理,夫妻感情定能得到改善。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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