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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负媒体责任 推动社会进步
作者:郑艳申   发布时间:2013-12-13 10:33:48


    2013年,有关部门部署的专项行动,至少包括两部分。一是口碑互动等六家网络公司涉及的删帖生意,二是多家公关公司涉及的有偿新闻,由此牵出众多媒体记者和网站工作人员。北京青年报IT版主编熊熊因涉嫌受贿,日前已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批捕。(2013年11月12日财新网)

    新闻媒体作为社会的观察者与监督者,本应大力弘扬健康向上的思想和文化,珍惜自己的思想和声誉,自律、自尊、自爱、自责,表现出其自身作为社会公器应有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记者作为代替广大民众前往事情发生的现场,或是接触新闻事件的当事人,应将事实的真相及其代表的意义,透过报导呈现于大众媒体之上,协助媒体达成守望、教育、讨论、娱乐等功能。笔者因此以为,对于新闻媒体与记者的最基本要求就在于真实与责任。

    但遗憾的事,我们在最近一段时间看到了太多的如北京青年报IT版主编熊熊一样的记者因涉嫌有偿新闻与删帖等问题被司法机关处理。他们的行为完全无视了新闻媒体与新闻从业者应有的最基本素养。

    有偿新闻要么是某些企业单位、经营个人为了宣传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而想方设法在一些媒体上上镜头、占版面等,以新闻报道的形式给自己做广告,而给予记者或编辑以物质利益需求;要么是政府官员为了掩盖丑行而贿赂新闻人员以做出歪曲事实的报道的违法行为。无论新闻媒体与记者从事何种有偿新闻报道,其行为均已背弃了其作为社会舆论发声筒的最基本要求,背弃了一家新闻媒体与一名记者应有的实事求是的态度与对社会最起码的责任感。

    删帖,通常被隐晦的称为网络危机公关。网络的出现极大的丰富了人们的交流、表达空间,网络也因此成为举报官员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企业产品质量等的重要渠道。网络在一系列公共事件上的杰出表现,让人们欢呼“网络监督时代”的到来。但,总有一些人为了牟取私利或是掩盖恶行而利用各种渠道为被曝官员与企业进行删帖。这样无疑使公民行使监督权的渠道受阻,丧失了网络自身对于社会进步应有的积极作用。

    有偿新闻是为了一如整容手术般塑造自己的良好外表,进而遮掩其实质上存有的问题;删帖就更加简单粗暴,那就是直接格式化自己不愿看到、不愿听到的那一部分消息,妄图使网络变成另一种形式上的“一言堂”。其实,无论是有偿新闻还是对于负面新闻的删帖行为都不曾在实质上改变企业产品或服务等本身存在的问题,不曾使问题官员的违法违纪问题得以纠正与处理,而只是意图掩盖恶行,甚至是妄图以隐秘的方式更加肆无忌惮。

    新闻媒体与记者职责的重要性我们每个人都非常清楚,如果新闻媒体与记者不能坚守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必然带来良知的沦陷,使新闻媒体与记者丧失其自身对推进中国社会进步应有的责任与担当。也正因此,我们必须对有偿新闻与非法删帖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打击是为了使新闻媒体与记者保有对这个社会最起码的责任与担当。我们同时希望新闻媒体与记者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来推进中国社会地更好发展,消除社会中的不良现象,以舆论监督推动社会进步,进而建立起一个真正惠及每一个人的幸福的中国社会。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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