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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农用车 被撞自担三分责
发布时间:2013-12-04 14:51:59


    本网讯(胡秀兰)  一男子无证驾驶农用车在道路上行驶,结果被一辆强行超车的大货车碰撞,造成农用车司机受伤。12月3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交通事故的案件,保险公司赔偿原告42000元,货车司机赔偿剩余损失的70%,原告自担30%。

    2013年6月27日16时15分许,被告李炎召驾驶赣DK82XX号大货车沿S319省道由南往北行驶至青原区值夏镇路段时,在对面有来车的情况下,仍强行超越同方向行驶的由原告周小检驾驶的赣D116XX号农用车,结果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农用车侧翻,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炎召驾驶的车辆在遇前方有来车的情况下仍然冒险超车,负事故主要责任。而农用车司机周小检在没有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违法驾驶机动车,也应负事故次要责任。

    原告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23天,出院后经鉴定为伤残十级。事故造成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62000元。因双方协商赔偿未果,原告周小检将李炎召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尽管存在分歧,主审法官仍作了大量的调解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保险公司自愿赔偿原告42000元,被告李炎召自愿赔偿剩余的70%即14000元,其余损失6000元由原告自担。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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