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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凤阳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保护嫌疑人合法权益
作者:吴长忠 展跃学 发布时间:2013-12-13 15:57:38
12月11日上午,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组织一起因琐事致人轻伤案件的拟不起诉听证会,参会的有案件双方当事人及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安人员等。 该案犯罪嫌疑人尹学聪系凤阳县板桥镇余湾村村民,平时喜欢捉弄别人,并以此为乐。今年9月12日14时许,尹学聪饭后在街上遇见庄邻查国堂,遂上前摸查的头部。查国堂因有急事要办,没搭理他,闪过后继续向前走。尹学聪撵上去双手抓住查国堂双肩,嘻嘻哈哈地要和他摔跤玩,并将其重重摔在地上。此时,查国堂大声喊疼,不能站起。尹学聪见状,吓得赶忙找车把查国堂送到凤阳县医院救治。 案发后,尹学聪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投案,经法医鉴定查国堂为轻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对尹学聪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阅卷发现,本案当事双方系庄邻关系,平时相处较好,没有矛盾,此次只是犯罪嫌疑人想要别人与自己玩耍,没有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不符合故意伤害罪主观要件,且为被害人在治疗期间支付19000元,因此不构成伤害罪。鉴于此,提出不起诉的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该案的事实、双方当事人态度及和解协议内容等进行详细介绍,并对拟不起诉理由予以阐明。检委办负责人就案件适用法律情况进行说明,以便参会人员充分知悉案件全貌。接着,与会人员逐一发表自己的看法,在同意承办人意见的同时, 对我院法律监督过程中尊重案件事实,科学合理判断证据,最大限度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严谨工作作风给予积极评价。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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