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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起纷争 再婚夫妻成陌路
发布时间:2013-12-17 08:38:43


    本网讯(刘文艳)  因为对各自子女教育观念的差异,一对离异后再婚的夫妻,经过了十五年的磕磕碰碰,为将这段感情画上了句号。日前,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依法判决准予原告朱强与被告罗萍离婚。    

    原告朱强和被告罗萍皆系离异后再婚,两人于1998年下半年经人介绍相识,同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朱强与前妻育有一男孩小棋(化名),罗萍与前夫育有一女孩小丽(化名),两个小孩都随他们一起生活。

    结婚初期,两人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双方互相了解不够,经常为孩子教育方面的事情发生争吵,夫妻感情越来越不和睦。婚后第二年,罗萍以给别人带小孩为名外出,持续至今已有十四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的法定条件。自1999年开始,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分居至今,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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