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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两度离家出走 妻自杀未成两次诉离获准
发布时间:2013-12-17 09:56:20


    本网讯(钱浩然)  常言道:“不要夫妻千担粮,只要夫妻好商量。”夫妻之间应该多沟通交流,少口角争吵,否则,就可能使关系紧张,矛盾激化,从而导致感情破裂。近日,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并依法判决准予原告张悦与被告陈杨离婚。

    2007年1月,原告张悦与被告陈杨登记结婚,夫妻俩与张悦的父母共同居住。婚初,双方感情尚可,并育有一子。后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关系开始出现裂痕。2011年7月,陈杨与岳父张老汉发生争吵,并离家出走。张悦得知后,既矛盾又悲伤,于是喝农药自杀。张悦住院抢救期间,陈杨曾回来探望,后又再次离家出走,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

    张悦经医院抢救脱离生命危险,身心俱疲之下,于2012年3月诉至法院,要求与陈杨离婚。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后,由于夫妻关系仍未改善,张悦遂于2013年年初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初夫妻感情尚可,后因生活琐事,被告陈杨与原告张悦及其父母发生矛盾,夫妻关系出现裂痕。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至今,双方关系仍未能改善,无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应准予离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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