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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费县检察院"网格化"管理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作者:卢金增 王守兵 张慧   发布时间:2013-12-17 14:37:59


    “2012年以来,我院针对社会矛盾面广量大、集中在基层的实际,将全县421个行政村、社区划分为421个信访网格,探索推行了以网格为单位、责任到人、上下联动处理涉检信访矛盾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12月16日上午,山东省费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涛对记者说。

  据了解,费县检察院辖区内有12个乡镇(街道办)、421个行政村和社区、80多万人口,辖区面积大、人员多,容易诱发社会矛盾的因素多,社会管理和服务任务繁重。对此该院积极探索构建了立体“网格化管理体系”,横向将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划分为421个信访网格,做到定人定格,纵向设置三级网格管理主体,即将全县列为一级网格,管理主体为本院控申部门;将12个镇(街道办)列为二级网格,管理主体为派驻各乡镇民生检察联系点、检察室;将行政村和社区列为三级网格,在农村、社区基层选聘威望高、热心公益事业、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和协调处理问题能力的群众担任信访联络员作为管理主体,并定期对信访联络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工作指导。通过明确网格化管理各节点人员,真正将检察职能延伸到该县12个镇(街道办),421个村、社区,实现服务全覆盖、联系群众无缝隙。

  “我们对网格管理主任明晰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三级网格管理主体负责及时消除行政村、社区不安定因素,调解民间纠纷,将不能处理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上报二级网格管理主体。二级网格管理主体及时调查处理三级网格管理主体难以化解的信访矛盾,将无法处理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上报一级网格管理主体。一级网格管理主体,针对案件情况分类处理,上传下达。检察长为总责任人,分管检察长为直接责任人,统筹指导、综合协调疑难复杂涉检信访案件的处理。”该院控申科科长李雪莹对记者说。

  据介绍,为充分将矛盾化解在最底层,该院建立了网格化主体24小时通讯畅通机制,要求三级、二级网格化管理主体一旦发现辖区内出现涉检信访苗头,在说服教育的同时,立即将情况反馈给上一级网格化管理主体,必要时可越级汇报,力争第一时间让领导掌握详细信息,把握工作主动权。同时建立矛盾纠纷台帐,要求各级网络管理主体,随时记录涉检矛盾纠纷发生时间、事由、信访情况、处理结果,对于处理完毕、息诉罢访者,及时在台账上销号;对无理缠访者,列为重点跟踪对象,密切观察其上访动向,如有反常行为,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日常工作中,网格工作人员通过走家串户,主动协调邻里关系,及时堵塞防范漏洞、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也注意收集社情民情,开展法律咨询、犯罪预防等等,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使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回应、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困难得到解决。”王涛对记者说。

  截至目前,该院通过运用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先后妥善处理信访案件172件,其中大规模集体访5件,问题全部解决在基层,帮助群众解决问题28个,有效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增加了和谐元素,增进了和谐检民关系。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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