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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市检察院多举措强化干警执法办案监督工作
作者:谭超   发布时间:2013-12-18 15:39:43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强化干警公正、廉洁、文明、安全执法办案,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市检察院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加强内部监督,并取得积极效果。

  为此,该院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季度制,并先后制定《南康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实施方案》与《南康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指导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由案件管理中心牵头并负责实施,评查范围为该季度自侦、公诉、侦监、控申等部门所有已办结案件,评查内容涵盖案件事实认定和证据运用、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诉讼程序和办案规定、法律文书制作以及案卷材料装订等五大方面。评查结束后,案管中心将根据评查情况在院内发布评查通报,全面列举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倒逼”机制,全面提升全院干警的执法规范化意识与责任意识。

    同时,该院建立自侦案件同步录音录像检查机制,由技术科及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全面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就某段时间以来自侦部门所办理案件的同步录音录像情况进行检查,着重检查自侦部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办案情形,是否存在侵害犯罪嫌疑人、证人合法权益等情形。检查结束后,技术科、纪检监察部门以及自侦部门将召开检查通报会,通告检查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通过检查,强化了干警依法依规办案意识以及人权意识,提高侦查人员在同步录音录像条件下的侦讯水平和技能。

  此外,该院还实行自侦案件“一案三卡”(《权利义务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常态化检查机制,具体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该院明确自侦部门案件办结后,需在办结1个月之内将《权利义务告知卡》《廉洁自律卡》统一交到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统一检查;同时,为加强监督,该院还改变以往《回访监督卡》由办案部门负责填报的工作模式,明确由纪检监察部门具体实施回访填表工作。通过自律与他律,有效地防止和减少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力地促进检察权的依法公正行使。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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