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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检察院"短信平台"助民行申诉案件公开透明
作者:张婷 发布时间:2013-12-19 11:12:07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阳光检务”、更好地维护民行申诉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江西省金溪县检察院民行部门探索建立“短信平台”告知案件办理情况机制,通过短信做到实告真,知助推民行申诉案件公开透明办理,取得良好效果。 据悉,为确保告知机制顺利运行,该院专门研究制定了《金溪县人民检察院短信告知民行申诉案件办理情况实施办法》,对短信平台的建立管理、短信内容要求、告知程序、反馈情况等做出规定,要求案件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每到一个环节就编发短信向当事人告知案件办理情况。同时该院始终把实实在在的告知和当事人真真切切的知晓作为机制有效运行的衡量标准,在告知时间上坚持及时性,法律规定有告知期限的,必须严格在期限内以短信形式告知,没有期限规定的,也要求干警在案件办理的每个环节进行后三日内通过“短信平台”做出告知,内容上把握全面性,包括案件进展到哪个环节,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以及权利享有的时效等,也将案件承办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告知给申诉人和当事人,方便接受反馈和监督。该院目前已通过短信平台向12名当事人发送案件情况告知短信30余条,所涉案件当事双方均服从处理结果。 短信告知机制的运行体现了检察机关办案程序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推动了民行申诉案件办理的透明化,既维护了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效果显著。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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