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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东县检察院开展"清廉示范岗"创建评选活动
作者:徐德高 桑盛泉 秦晓玲   发布时间:2013-12-19 16:08:30


    “县政务中心是集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公共服务平台,也是权力高度集中的单位,如果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就有可能超越法律的底线。”12月16日,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检察长顾祖林告诉记者,为了使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各自的岗位上自觉地做到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自2013年8月起,由该院牵头,在县政务中心组织开展了“清廉示范岗”创建评选活动。

  据了解,创建评选活动的工作重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突出抓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工作,注意从源头上堵塞可能产生职务犯罪的漏洞。即由如东县检察院派员到县政务中心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系列宣讲,用近年来当地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教育警示该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提醒他们既要立足本职,又要洁身自好,在勤政廉政中,充分发挥清廉模范作用;二是把组织实施创建“清廉示范岗”作为活动的中心环节,真正起到“设一个岗、带一片人、树一面旗”的作用。为此,采取自查自评与群众和办事业主测评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形式,及时评估示范情况,其中,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优秀的政务中心人员及时进行表扬鼓励,对不符合要求或不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要求他们限期整改,切实起到弘扬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三是为使评选结果公平、公正,由如东县检察院及如东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联手成立的“清廉示范岗”评选领导小组,在明确评选推荐的程序、条件、步骤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县政务中心服务对象的广泛性,积极拓宽参与测评人员的覆盖面。

  据如东县政务中心负责人介绍,在今年12月上旬的测评过程中,首先让通过资格审查的42名申报人员自我汇报清廉事迹,然后由参评人员人手一票当场测评。参评人员中,除了县政务中心全体人员外,还邀请了进驻中心的各部门的分管领导,以及全县各镇(区)分管项目负责人。在以测评结果为主要依据的前提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还结合申报人的“窗口”形象和平时表现,并在县政务中心网站及其工作大厅的LED显示屏上公示申报人的相关情况,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通过层层筛选,最终评定出“清廉示范岗”人员10名。

  “开展创建评选活动重在过程,旨在效果。”如东县检察院预防科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通过这一活动,不仅帮助该县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和争创目标,而且还引导他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更要在清廉方面争当先进。一名被授予“清廉示范岗”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评上‘清廉示范岗’不容易,要守住这一称号更不容易。上班时,面对座桌前的这块牌子,感到压力很大,它要求我平时不仅要勤奋工作,而且时时处处要廉洁自律,真正要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还有一名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讲:“‘清廉示范岗’的牌子虽不大,但分量很重,把它放在桌上,不仅对自己是一种鞭策,而且对前来办理各种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手续的人员,也是一种友情提醒。提醒他们办事要走程序,按规定,任何靠打招呼、搞变通的做法在这里行不通。”

  如今,走进如东县政务中心的服务大厅,记者也发现,放置于该中心各窗口的10块“清廉示范岗”的荣誉牌,非常显眼。它犹如徐徐清风吹进了人们的心坎,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政务中心办事更便捷、更优质、更廉洁的承诺充满了信心。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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