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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加快民行监督进程
作者:欧阳晶 蔡秀珍 谢玉美 金来杰 发布时间:2013-12-23 15:27:56
临近年关,江西省萍乡市检察院响起一阵鞭炮声,7位老矿工站在门口,手持长长的鞭炮,笑容满面。他们曾长期在当地煤矿工作,退休后却没拿到养老保险,也没有任何补偿,他们要求煤矿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赔偿双倍工资等诉求,也没得到法院支持。萍乡市检察院受理了这起劳动争议申诉案,目前经提请江西省检察院抗诉,案件已进入法院再审程序。老人们心里一高兴,还没等案子判决,就先来检察院燃响感谢的鞭炮。 “我们要求,对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房屋拆迁、土地承包经营、农村金融服务、人身损害赔偿等领域的民行申诉案件,要重点监督,优先办理。”12月18日,江西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周有智向记者介绍,省检察院办理的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82件案件中,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劳动和社会保障、土地房屋征用拆迁等民生类案件有25件,其中抗诉17件,不予监督8件。 为加快办案节奏,江西省检察院从今年上半年起,试行对南昌、九江、新余、抚州四个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实行一体化办案,对案件类型、分工负责、办案衔接、后续跟踪等作出具体规定。根据该模式,市院承办人直接参与省院处务会讨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由省院把关。“一体化办案合并了‘同类项’,既缩短了审查周期,又便于充分交流意见,有利于案件最终公正处理。”周有智说。在一体化运行模式下,包括民生领域在内的民行申诉案件平均在20天内办结,加强了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 加大监督力度同时,该省检察机关还积极运用督促履行职责、支持起诉以及行政执法监督等多种形式,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利益,提升监督质效。 今年3月,安远县检察院与该县法院、司法、民政、教育、团委、妇联、残联等八家单位沟通协调后,下发了《对侵犯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民事案件实施支持起诉的工作意见》,目前已支持75位农民工依法起诉,成功追讨欠薪7万余元。 进贤县检察院针对民政所审核工作疏忽大意,致使700余户条件不符的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140余万元的情况,向该县21个乡镇民政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认真履职并追回国家损失。21个乡(镇)政府及时完善了低保金管理的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目前已将大部分违规发放的低保金追回。 农民工唐某等人向贵溪市检察院反映,他们所在的建筑企业没有按《江西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期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现在拖欠了他们工资。经调查核实,11月1日,该院向贵溪市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严格按规定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维护农民工权益。该市建设局采纳检察建议后,要求唐某等人所在的用工企业按期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明确了处罚措施。截至11月20日,唐某等人所在的用工企业已签下保证书,并将拖欠的10万余元工资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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