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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人争执中打伤劝架人遭行政处罚并赔款
发布时间:2013-12-24 14:34:06


    本网讯(王培松 刘肇玄)  近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法院便民联系点法官的协助下,办案法官妥善审结了一起村民打架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并就该案在村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取得较好的效果。

    新市镇村民陶某已迈入古稀之年,却因与同村邵某发生争执,打伤了前来拉架的邵某家人。其中,邵某姐姐头部被砖头砸伤,邵某父母被打伤。村民报警后,博望区公安局对陶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因陶某年满七十周岁,未执行行政拘留。

    然而,在公安机关多次调解下,陶、邵两家关于赔偿款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同时,村里关于老人打人就可不受惩罚的议论也渐渐散播开来。

    为维护自身权益,邵某一纸诉状将陶某告至博望区人民法院。由于在该村设置了便民联系点,在熟悉村情的驻点法官的协助下,办案法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快速、全面地了解了纠纷发生经过。在调解不得的情况下,及时依法判决陶某赔付邵某5000余元。由于判后释明工作到位,陶某主动交付赔偿款,邵某也服判息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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