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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远县检察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升办案质量
作者:戚箭斌    发布时间:2013-12-25 15:33:09


    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强化检察干警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办案水平,保证办案效果,江西安远县检察院开展年终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一年来的案件进行评查。

  本次案件质量评查的范围为今年以来各业务部门所有办结的案件。重点对下列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普通刑事犯罪案件中的不捕案件,批捕后撤案案件,不起诉案件,撤回起诉案件,起诉罪名与判决罪名不一致案件,无罪判决案件,抗诉后维持原判案件,再审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中的立案后撤案案件,决定逮捕后撤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罪名与起诉罪名不一致案件,不起诉案件,起诉罪名与判决罪名不一致案件,无罪判决案件;上级交办、督办的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质量评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事实认定和证据运用。检查犯罪事实及法定的情节是否正确,证据的运用是否确实、充分、规范;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检查所认定犯罪性质是否正确,法律条文适用是否准确、适当、全面;诉讼程序和办案规定。检查案件办理流程是否规范,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告知、强制措施的采取和改变,案件的退补和撤诉,赃证物品的移送和处理等诉讼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案件的审核、请示、报告是否按规定执行;法律文书制作。检查法律文书制作格式是否规范,事实表述是否客观、全面,理由及依据阐述是否准确、充分,出庭记录是否全面、客观、规范;案卷材料装订。检查案卷材料的立卷归档是否规范。尤其是对照赣州市检察院《关于印发全南、会昌县院案件质量检查情况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寻找该院是否有类似的问题。

  根据评查意见制作案件评查报告,将评查结果分级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对评定为“不合格”的案件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对评定为“优秀”案件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出予以推行和表扬的建议。

  据悉,本次案件质量评查覆盖了自侦、公诉、侦监、民行等检察业务,共评查了案件136件187人。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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