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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检察院推行“三点合一”工作机制
作者:卢金增 赫连欣 尹永风 发布时间:2013-12-27 13:37:15
正义网临沂12月26日电(记者 卢金增 通讯员 赫连欣 尹永风) “我院今年民行案件线索同比去年明显增多,得益于我们探索出的分析疑点、抓住抗点、解决难点的‘三点合一’工作机制有效运用。”12月25日,山东省沂水县检察院民行检察科科长李兴娟告诉记者。 今年以来,该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行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 以有效扩大案源线索为抓手,以受理申诉案件60件、立案5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8份,办理督促起诉案件8件的成功战例,进一步提高了民行抗诉案件质量,提升了民行检察执法公信力。 记者在该院了解到,该院在及时敦促法院主动与检察机关就生效判决文书进行交流的同时,建立了与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联系机制,做到疑点分析,从中发现问题有效拓展抗诉案源,坚决做到依法提起抗诉; 通过不断强化与地方乡镇司法所的信息互动, 掌握基层民事行政案件的大量信息,从中梳理案源,做到监督到位,不留死角;与此同时,还加强与当地信访、纪检部门的密切联系,抓住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会向信访或纪检部门上访的心理,主动出击,进一步拓宽案源线索。 该院以证据找抗点,以证据支持抗点,以证据说明抗点。严格按照《办案规则》规定办理,做到依法监督不违法,准确把握《民诉法》第185条规定的4个抗诉条件,认真审查原判决认定事实、证据运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的错误,把每件案件具体抗点细化,做到依法提请抗诉,确保抗准、抗赢;该院始终贯彻“民行检察,阳光检务”的理念,实行民行检察工作“一站式”办案方式,着力打造亲民、爱民、为民工程。积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真听取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反映,争取支持,以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一旦掌握案件线索,我们都让证据说话,认真审查原判决认定事实、证据运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的错误,把每件案件具体抗点细化,做到依法提请抗诉,确保抗准、抗赢。”该院民行检察官刘香这样说。 为提高监督效果,在抗诉案件再审出庭时,该院民行检察部门除履行宣读抗诉书和监督法庭的审判活动的基本职责外,还适当参与法庭询查活动,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并出示一些相关的证据,以维护抗诉意见, 并积极开展庭后评议活动,提高民行检察官出庭支持抗诉的能力,确保案件质量。 在此基础上,该院主动上门,加强与法院沟通,提前就案件的认识或证据问题与法院审判人员交换意见, 并就抗诉案件再审时限问题、改判问题、列席审判委员会问题、中止诉讼问题达成了共识,争取法院对检察抗诉案件的理解、配合和支持;案件抗诉后,双方还将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采信的证据和运用的法律与检察院抗诉反复对比, 以抗诉观点有理、有据,使主审法官心服口服,如期再审。今年以来,该院向法院所提出再审的4件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 从民行执法办案的疑点、抗点出发,破解当事人的难点问题,让群众话有处说、难有处帮,进一步促进了多元化民行监督格局的初步形成,成为民行检察与民同行的一道亮丽风景。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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