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冒充军委工作人员家属行骗 两人罪责难逃
发布时间:2013-12-31 10:10:56


    本网讯(张威 陈福清)  近日,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嫌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胡某某、皮某某冒充中央军委工作人员家属,以帮人报考军校为名,诈骗他人财物。胡某某、皮某某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3年6月至8月间,被告人胡某某利用被害人刘某某侄女想托人报考军校之机,谎称自己外甥在中央军委办公室工作,能帮人报考军校,便邀约被告人皮某某对其进行诈骗,前后14次共骗取被害人刘某某现金及香烟等财物价值47200元,所骗财物已全被其挥霍一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某、皮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此案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胡某某积极组织策划并为主实施作案,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皮某某予以协助,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法院综合量刑情节,决定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