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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酒后驾车上高速 紧急车道上睡觉获拘役
发布时间:2013-12-31 10:45:21
本网讯(梁伟) 酒后驾车本就犯罪,在高速公路半路睡着更是将自己和别人的安危至于不顾。 12月30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庞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3年5月5日晚,被告人庞某与朋友在河南省郑州市杜岭街碳锅鱼饮酒后,庞某不顾朋友的劝阻执意独自驾车返回焦作。2013年5月6日6时许,当他独自驾驶起亚牌狮跑型轿车经原焦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原焦高速15KM处时,酒意加上困意使他将车停放在路边紧急车道上在车内睡觉。2013年5月6日6时24分,焦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七勤务大队民警在高速巡逻时发现了无故停靠在路边的庞某及其车辆。经焦作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血醇含量鉴定:被告人庞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7mg/100ml,属醉酒驾驶。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后认为,被告人庞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庞某的犯罪事实存在,罪名成立。被告人庞某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庞某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在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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