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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戴“绿帽”一怒非法拘禁“情敌”获刑
发布时间:2013-12-31 11:17:01


    本网讯(罗姗姗 肖婷)  妻子经朋友介绍与他人发生关系,丈夫愤恨难挡限制妻子的朋友人身自由。2013年12月4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被告人易建军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易建军的妻子付某被朋友黄某带出去玩,与他人发生了性关系,易建军因此怀恨在心。2011年3月14日晚,被告人易建军伙同“老黑”(真实身份不不详)等人开车来到宜春市机械厂(宜工集团)宿舍区寻找被害人黄某,恰逢被害人黄某下班回家,便使用暴力强行将被害人黄某拖上车,带至被告人易建军在宜春市区老医专宿舍租住的房内。期间,为了逼迫被害人黄某承认曾介绍他人与其妻子付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等事情,被告人易建军不断用铁锤和电线殴打被害人。第二天早上,被告人易建军等人又将被害人带至其位于宜春市鼓楼路的住房内,继续实施拘禁并加以殴打,直到晚上7时许被害人黄某才被放走。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黄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甲级。案发后,被告人易建军家属已赔偿被害人黄某医药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31200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建军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易建军具有殴打情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易建军家属已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根据被告人易建军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性,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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