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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人酒后泄愤 水沟投毒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4-01-02 09:44:56
本网讯(付慧 苏燕) 年近七旬的陈大东是宁国市霞西镇人,因酒后一时想不开,竟在公共饮水源处投毒,他因自己的行为受到法律严厉惩罚。 陈大东由于性格原因,在村里过得并不是很快乐,因此陈大东也喜欢胡思乱想。2013年6月底的一天晚上,陈大东一人在家中喝酒后想到自己多年来受本村村民欺负,心生怨恨,为泄私愤,陈大东决定报复村民。当晚12时许,陈大东背起家中几年前购买的一整袋农药,携带一把两齿钉耙,来到村中河沟边,陈大东先用钉耙在农药外包装袋上扎若干个小洞,后将整袋农药放进本村饮水工程蓄水池上游几米远的水沟里,并用石头压住遮掩,一切做完后,陈大东回家休息。第二天,村中农民在河沟里发现了农药并报了警,所幸的是农药由于时间过长可能失效,因此并未导致人员伤亡。案发后,经鉴定:袋内农药包中的颗粒物含果虫磷(系剧毒化学品)成分。 安徽省宁国市法院认为,陈大东为泄私愤而故意向其居住地村民组公共饮水源处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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