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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上虚拟投资诈骗 被告人领刑6年罚5万
发布时间:2014-01-02 09:47:23
本网讯(胡志强 李盛林) 利用网上虚拟的电子交易平台,诱骗受害人参与投资,并通过后台操作在被害人交易时促使其资金亏损以达到诈骗目的,遭到法律严惩。日前,江西省婺源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储昭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储昭利用江西远宏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上虚拟的远宏黄金电子交易平台,以“何杰”的名义建议被害人战音参与投资,并安排任某以“吴斌”的名义对战音进行技术指导。2013年3月5日至4月5日,战音先后汇入储昭控制的账户28万元。因远宏黄金电子交易平台后台操作出现问题,致使战音网上账户资金数据异常,战音要求撤资,储昭以各种理由推托而案发。案发后,储昭赔偿战音8万元。 法院认为,储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可操控的、虚拟的网上黄金电子交易平台,骗取他人财产2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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