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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章贡检察院运用差别化评查为案件质量把脉
作者:俞慧敏 发布时间:2014-01-02 14:59:46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采取“差别化”案件评查方法,对自行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个节点实行“过程控制,全面评查”。对不捕、不诉、撤案三类案件,开展重点评查,强化责任追究,对案件质量会诊把脉。 该院注意强化案件评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选调具有五年以上侦查、审查案件经验的10名主办检察官组成“质评小组”,由案件管理中心负责牵头,将“质评小组”成员分为每2人一组,对自行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对不捕、不诉、撤案“三类案件”进行重点评查,通过查阅卷宗、听证、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办案情况,对评查中发现的“一案三卡”、法律文书、讯(询)问笔录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在全院进行通报,并责令相关办案人员进行自查整改。对于办案中存在的案件质量瑕疵问题,采取妥善措施予以纠错,按规定追究质量瑕疵办案人。 同时,该院还注意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指挥棒”功能,案管部门在案件质量评查后,按月进行汇总分析通报,业务部门在5日内提出反馈意见。每月进行办案运行态势分析点评,公布各部门收结案、送达备案材料等统计数据,以“评查要点提示”方式,利用本院内网和“飞信平台”集中发布,对办案人员办案中存在的个别质量问题,以问题反馈提示、当面约谈等形式,“点对点”的方式向承办人进行提示。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对378件公诉案件、397件批捕案件、32件自侦案件进行评查,在评查工作中共下达质量通报11份,发布要点提示13期。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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