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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完工钱捡走电缆线 民工被判罚金五千元
发布时间:2014-01-02 14:12:15
本网讯(陆志强) 两民工到打工的公司结算工钱后,顺手捡走公司放在工地上的一根铜芯电缆线,销赃获得840元,钱还没有分就被公安民警抓获,真的是得不偿失。近日,民工黄尚购和韦永军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各判单处罚金5000元。 黄尚购和韦永军是田阳县百育镇新民村那坤屯人。今年初,两人一起到田阳县田州镇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打工。9月13日17时许,黄尚购、韦永军一起到公司结算工钱,结算后在回家的路上,两人见到该公司放置在工地配电箱旁的一根铜芯电缆线(规格3×300平方毫米,价值2584元),即产生盗窃歹念。后趁无人注意之机,盗走该电缆线后骑上摩托车逃离现场。之后取出电缆线内的铜芯,拿到田州镇桑园街的一个废旧收购店销售,获赃款840元。正当两人逃到田阳县实验小学门前欲分赃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尚购、韦永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价值258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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