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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恶意遮挡车牌 碟片反光致一死二伤
发布时间:2014-01-03 09:01:34


    本网讯(徐建国)  为规避交通法规管理,男子故意用一张碟片盖住车牌号码,会车时因碟片反光,导致车毁人亡。1月2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方志雄拘役五个月。

    2013年10月12日晚9时,方志雄前往樟树火车站接朋友,出发前为逃避交规处罚,方志雄在车牌上特意盖了一张碟片,当行至105国道1834公里处,与迎面吴力强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会车时,因碟片反光,造成两车相撞,吴力强当场死亡、其妻子和小孩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该事故经新干县交警大队认定,方志雄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方志雄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2013年11月19日,在新干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23万元的赔偿协议并履行。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方志雄违反道路安全法规,当日驾驶车辆在会车时未确保安全且占道行驶,造成一人死亡、二人受伤及二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但鉴于案发后被告人自首,并积极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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