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超车不慎导致车毁人亡 旌德一男子获刑
发布时间:2014-01-03 09:12:35


    本网讯(缪翔 胡振宇)  张成只是向往常一样从浙江送货到旌德,却未想到这次的出行会导致一个朋友死亡,另一个朋友受伤,而自己也进了监狱。事情起因于那个雨天的一场超车。

    2013年4月29日下午,张成驾驶一辆装有大理石的小型货车从浙江东阳往旌德方向开去,车上还有同村搭便车的陈二与李长。晚上六点左右,张成等三人在浙江分水镇吃完饭后继续驾车往宁国方向行驶。晚上八点左右,天空下着大雨,当张成行至宁国市中溪镇时,发现前方有一辆与其车同向行驶但已打开左转向灯的重型货车,张成见状将车开向路中间开启左转向灯并按喇叭提醒超车,但未料重型货车司机正好往道路左侧开去准备下主干道,张成见状赶紧往左驾方向避让,但却没来得及,一下撞上重型货车右侧尾部,致使张成的驾驶室严重变形。张成赶紧下车,却发现车上的李长与陈二被车卡住,前方大型货车的司机此时也下来了,问清情况后立即报了警。后经检查,李长当场已经死亡,陈二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此案经安徽省宁国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张成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故依法根据其悔罪表现和量刑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 倪冰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