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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家人怄气 十八岁青年谎称飞机上有炸弹
发布时间:2014-01-03 09:18:01
本网讯(善筏) “我和家里人吵架了,让他们给我寄几百元钱都不肯,”今年10月份刚满18岁的小龚说,“我恨他们,既然你们不给我生活费,我就让你们放次大的“血”……” 日前,浙江省嘉善法院宣判了嘉善县首例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案件,被告人小龚因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悉,今年5月份,云南人小龚与同学结伴到嘉善打工,但因自己年纪太小一直找不到工作,结果钱用光了,连房租也交不起。生活不如意,于是小龚想到了回老家,他联系父亲与姐姐,让他们给自己寄点路费。谁知父亲和姐姐却因不满小龚多次向家里要钱,在电话里和他吵了起来。 “当时我心里很火很郁闷,突然想到以前在新闻里听说有人发假短信谎称飞机上有炸弹,被警察抓后家属因此向航空公司赔了很多钱,”气愤的小龚决定效仿,他通过手机上网查询到当天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某航班的信息,并编写了大致内容为该航班飞机上有炸弹的虚假信息,发送至公安机关两个手机短信报警号码上。 收到短信,公安机关立即组织二次安检和搜爆,致使该航班延误起飞两个多小时,航空公司因此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小龚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民航正常运营秩序。庭审中,小龚追悔莫及:“我一时冲动,没有想到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龚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致航班晚点且造成航空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被告人小龚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坦白情节,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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