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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工资未果 农民工一怒砸毁老板轿车获刑
发布时间:2014-01-03 09:20:16


    本网讯(习文昭)  农民工黄系发讨要自己的工资未果,一气之下砸毁老板林火根财物,数额较大。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被告人黄系发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2年1月黄系发经朋友介绍前去林火根化工厂内上班,但一直未领到工资,追问林火根多次,林火根却屡屡借口搪塞,见林火根的奥迪A6小轿车停在厂区内,一怒之下用板砖其砸毁。经鉴定毁损价值为183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系发因讨要工资无果,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庭审前被告人黄系发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在庭审中认罪态度好,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同时,法官对被害人林火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作出批评,告知其严重的法律后果,希望以后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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