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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聚众赌博带头拒捕 打伤民警获刑又赔钱
发布时间:2014-01-03 10:17:34
本网讯(周智勇 雷格英) 干着违法的事,还不思悔改,殴打公安民警,日前,湖南省蓝山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军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3年7月14日15时许,被告人王军在蓝山县新圩镇双河村下河铺自然村聚众赌博,蓝山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民警陈少云、卢海波、刘超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赶到现场,被告人王军为抗拒抓捕,带头殴打公安民警,并抢走民警手中的摄影机,造成现场混乱,继而多名参赌人员拿凳子殴打民警。经法医鉴定,民警陈少云、卢海波的伤情为轻微伤。 另查明,2013年9月30日被告人王军的亲属已代为赔偿受害方医药费和摄影机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4700元 。 蓝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军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王军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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