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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店主网售国外药品涉嫌犯罪
作者:李松 发布时间:2014-01-03 14:00:54
记者1月2日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因在网店内销售未经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进口儿童止咳糖浆以及儿童感冒流感滴剂等药品,两网店店主齐某、张某涉嫌构成销售假药罪,因其二人犯罪情节轻微,且系初犯,未对两人批准逮捕。 据了解,齐某与张某两人都是北京人,在一家影视学校学习的时候成为朋友。一次聚会聊天时,张某提出想开一家网店赚外快,齐某听后很感兴趣,表示自己也想参与。2012年3月,齐某与张某的网店开张,两人各出资一半,并约定利润五五分成。一开始,齐某和张某只销售母婴用品、婴儿洗浴用品以及婴儿食品等,这些物品都是张某从美国的购物网站上购进的。 随着生意越来越红火,齐某与张某开始扩大自己的经营范围。有一次,齐某的孩子感冒咳嗽,用了弟弟从美国寄来的儿童止咳糖浆后效果很好。于是,从2012年6月开始,齐某与张某在网店销售从美国购进的儿童止咳糖浆以及儿童感冒流感滴剂。然而,相关法律规定,在销售药品的时候,销售商需要具备相应的经营药品的资质,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货与发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凡是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都按“假药”论处。 2013年10月28日,齐某和张某被抓获,其未经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擅自进口国外的药品在国内销售的行为涉嫌构成销售假药罪。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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