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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90后女子骗50余万被判10年
作者:徐伟 发布时间:2014-01-03 14:20:03
一90后女子,冒充微博大V,通过购买伪造的从法国寄出的明信片给被害人、修改微博地址等方式,让被害人相信其确实身在法国,从而骗取被害人向其支付购包费用共计人民币50余万元。 《法制日报》记者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以诈骗罪判处王蕊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微博大V要求代购买包 被害人邹晓晓是重庆人,家庭比较富裕。2012年8月初的一天晚上,邹晓晓正在家中上网时收到一条微博私信,对方要求加邹晓晓为好友。邹晓晓查看对方资料后,得知对方是新浪认证用户,显示为四川川威化工集团董事,叫“Hey-Mly”。 在与对方聊天之后,邹晓晓了解到对方是个女子,其微博认证是对方是用家人的身份去认证的。 邹晓晓查询了这个集团公司,发现该公司是中国五百强企业。而且邹晓晓认为新浪认证是官方的、严谨的,对方的解释也合理,所以也就认同了对方的身份,并且认为对方的家庭条件应该是比较好的。 邹晓晓平时比较喜欢喜欢晒微博,经常买了东西就把照片放在微博上面。“Hey-Mly“这个账号就经常来评论邹晓晓的微博,两人通过微信和微博聊天,慢慢就熟悉起来了。 2012年8月底,对方告诉邹晓晓,说要去欧洲玩一个月,问邹晓晓需不需要带点东西。邹晓晓于是就让对方在国外看看是否有爱马仕Brikin35、颜色大象灰的包包,并指出有的话可以帮自己带一个回来。= 9月2日的时候,对方通过微博私信告诉邹晓晓,说巴黎有家爱马仕专卖店的一款Birkin35是樱花粉色,价格是8900欧元,而且是现货,问要不要。邹晓晓看了之后觉得还行,就同意让她帮自己代购这款包回来。 邹晓晓说,当时对方说帮我先垫钱把这款包买下来,还给我说她纯粹是帮我忙,也不需要我多付她代购费用。 9月3日,对方又联系邹,说在另外一家爱马仕专卖店找到了她要的那款Birkin35、颜色大象灰的包包,价格8200欧元,问她是否还要。邹晓晓看了之后就叫对方也买了下来。 邹晓晓说,她们两个在谈代购这些包包的时候,对方就反复几次问自己是否确定买这些包包,不要出现她将包带回来之后自己不要的情况。 邹晓晓觉得,对方大概是怕把包带回来之后自己又不要,于是想让自己先把钱打过去。 2012年9月3日,邹晓晓在家里在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将购买两个包包的钱136500元人转到一个户名叫做王蕊的银行卡上。邹晓晓也是直到此刻才知道对方名叫王蕊。 名目多样屡屡得手 大概过了十几天的样子,王蕊又联系邹晓晓,说有个爱马仕专卖店的Kelly32的包包有现货,颜色是鸢尾紫(鸵鸟色)价格是14800欧元。王蕊说帮自己母亲买了一个,然后通过微信发了一张该包的实物照片给邹。邹觉得还可以,就让王蕊帮忙一起买回来。 后来邹晓晓自己查到了三款爱马仕的包,分别是黑色Birkin35、黑色Birkin30、桃粉色Birkin30,就告诉王蕊,叫她在巴黎找一找。 过了几天,王蕊就告诉邹晓晓说,黑色Birkin35有现货,价格是7200欧元,黑色Birkin30和桃粉色Birkin30没有现货,要预订,价格分别是8600欧元和14800欧元,需要交订金或全额付款。 王蕊还告诉邹晓晓,说她准备回国了,如果邹想要,她有个朋友住在巴黎,出货的时候可以帮忙去取,只是需要邹先付全款,让她去专卖店付钱,货备好后让她朋友帮邹去拿包。 邹晓晓觉得可以,就同意把钱全额转账给王蕊。2012年9月28日,邹晓晓在家中将4款包包的价格370000元,转到了王蕊的卡上。 2012年10月1日,王蕊用微信告诉邹晓晓,说跟她一起回国的还有二个人,只能拿三个包,多带一个要交很多关税,剩余的一个包包发快递给邹,邹同意。 2012年10月2日王蕊在微信上说她在欧洲旅行完了,今天就从巴黎飞回北京,要10月3日中午12点到,当天就回重庆。 2012年10月3日下午5点多的时候,王蕊在微信上说她到重庆了,跟她一同回国的朋友的妈妈去机场接她们,然后先到南山她朋友家放行李,就先让邹到南山一棵树去等她。 大概一个小时左右王蕊又说到江北去见男朋友,约邹在江北鲁能麦当劳见面。邹到了鲁能后王蕊又说朋友的司机把她放到了沙坪坝,约邹到沙坪坝天星桥人行天桥下见面。 2012年10月3日20时左右,邹在重庆市沙坪坝天星桥人行天桥见到了王蕊,王蕊将三个包及这三个包的发票一起给了邹。 王蕊将包交给邹晓晓时,问邹要不要检查下包包,并说有时间一起去香港对包包进行鉴定。 邹晓晓听王蕊这么说,就觉得没必要当场检查了,否则就显得自己对王蕊不够信任了。加上当时在马路上,光线也不好,所以就没有当场检查。 10月3日当晚,邹回家以后打开包装,看到爱马仕的三个包不像正品。于是邹晓晓就用微信问王蕊,为什么包包的尺寸不对。 王蕊当时说:“不可能,我是在巴黎专柜买的,肯定不会有问题。” 10月4日中午,邹晓晓专门找到回收奢侈品的一个鉴定师做了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这三个包是假的。 邹听到之后,就通过微信找王蕊协商退钱,当时王蕊爽快地答应了。王蕊说见到东西之后可以帮了联系退货,但是要求邹出具一份证明她代购的三个包是假冒爱马仕的鉴定报告。 邹晓晓说,我没资质出具这些报告,如果实在不行自己就去公安机关报案。邹还问王蕾另外三个包什么时候给自己,王蕊说直接从那边寄快递。 邹晓晓要求贵重物品要当面交易,但王蕊不愿意见面,再后来就不露面了,也不和邹联系了。而且王蕊的新浪微博和微信都改了名字,微博的内容也删了。 在联系不到王蕊之后,邹晓晓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在2012年10月9日,邹晓晓向重庆市公安局北部新区公安分局报了警。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警方在接到报警后,立即立即进行侦查,并于2012年11月2日,将犯罪嫌疑人王蕊抓获。 警方通过侦查得知,王蕊是重庆市石柱县人,高中学历,无业,是一名90后。2013年3月,王蕊获得了新浪微博“V”认证,认证其为四川川威集团公司董事。之后,王蕊就编造自己是川威集团董事女儿,加拿大留学生等虚拟身份及背景。 2012年8月初,王蕊通过微博认识了邹晓晓,王蕊通过在微博上发布国外风景、食品、奢侈品照片等,令网友相信其身份与其吹嘘身份相符。 2012年8月底,王蕊通过网络发布其将去欧洲旅游的消息,邹晓晓获悉之后,提出希望王蕊为其代购爱马仕包包。王蕊答应之后,通过从淘宝上购买伪造的从法国寄出的明信片、手动修改微博地址等方式让邹晓晓相信自己确实身在法国,就这样诱使邹晓晓转款,共计506500万元。这笔钱被王蕊用于购物,旅游等大肆挥霍。 在拿到钱后,王蕊在网上购得3款高仿真皮包交给邹晓晓。事发后,王蕊删除其微博等互联网信息,并在2012年10月5日逃匿。 被捕后,王蕊还企图逃脱法律制裁,王蕊称自己不知道“V认证”是如何认证的,不是自己申请的,之后又说是自己在网上买的。自己在与别人用微博聊天时从未介绍过自己的身份,也没透露过姓名、年龄、家庭、房产、车辆、生活区域等情况。对于被害人邹晓晓,王蕊也表示,不认识。 对其诈骗行为,王蕊最初说是受其男友单佳指示,之后又说是单佳和其一起做的,事实上,单佳对其诈骗行为一无所知。不仅如此,王蕊还虚构出“李思思”这样一个人物,编造自己交付被害人假冒爱马仕皮包系受李思思指使,自己只是帮忙送货,并让其父母一起做伪证,不过最终王蕊的这些伎俩都没有逃脱侦查人员的法眼。 2013年2月6日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以王蕾涉嫌诈骗罪移送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3年7月17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3年8月28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决王蕾犯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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