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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虚假装修合同行诈骗 男子获刑两年半
发布时间:2014-01-06 09:49:06


    本网讯(李勇胜)  2013年12月26日,新疆温宿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装修引发的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大年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6月至7月间,被告人张大年在不具备为他人装修房屋的情况下,以“阿克苏市华美装饰工程部经理张良”的虚假身份与被害人王建、被害人蒋春、被害人艾力等三人分别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并先后收取了三人的不等的房屋装修款共计95000元。在收到房屋装修款后,被告人张大年仅对三人的房屋分别进行了部分装修后潜逃,在潜逃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大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的单位名称和姓名与他人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在实际骗取他人装修预付款后潜逃,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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