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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作抵押 男子获刑十个月
发布时间:2014-01-06 10:24:39


    本网讯(胡志强 李盛林)  为了达到借钱的目的,竟然想出了伪造土地证和房产证的方法来作抵押,最终被发现难逃法网。日前,江西省婺源县法院一审以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戴剑峰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2年3月,被告人因生意周转急需用钱,便向朋友陈某借钱20万,并承诺三年内连本带息归还。陈某提出需提供抵押物作担保。被告人戴剑峰便联系办假证的人,共同伪造了一份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2013年6月,陈某发现证件系伪造,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伙同他人伪造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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