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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家暴妻子离家诉离 法官调解促夫妻和好
发布时间:2014-01-06 11:15:52


    本网讯(黄聪 刘兴)  “从今往后,我一定改正我的缺点,这么多年我们都走过来了,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被告陈东深情的对妻子肖英说,肖英回想当初自己不能生育,丈夫陈东仍然不离不弃的情景,泪水不自觉的从眼眶涌出。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案,挽回了一段面临破裂的婚姻,使双方当事人再度牵手。

    2004年3月,原告肖英与被告陈东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0月26日,两人在靖安县民政局登记结婚。肖英、陈东婚初感情尚可。婚后,肖英有过一次宫外孕,此后无生育能力。

    2008年11月22日,原、被告共同收养一女孩,但未办理收养手续。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原告还遭到被告的殴打。2011年7月,肖英因与陈东闹矛盾,离开靖安到广州一家服装店打工,至今未与被告共同生活,陈东在靖安县每月700元请保姆抚养小孩。此后,肖英曾与陈东协议离婚,但未达成一致。

    被告陈东辩称:我认为小孩太小了,离婚对她影响很大,不同意离婚。

    法官经过认真观察后发现,原、被告双方婚后因不能生育共同收养一女孩,证明双方有一定的夫妻感情。虽然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打架,但陈东却认为双方仍有感情不愿意离婚,双方具有很大的和好可能性。

    法官以此为出发点,采取背对背的分开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告诉双方应当互相理解和包容,共同维系来之不易的家庭。同时,法官从法理、事理、亲理等方面耐心细致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最终促使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庭表示改正,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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