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目睹车祸趁乱盗走伤者钱财 “80后”获刑
发布时间:2014-01-07 09:34:28


    本网讯(陆志强)  黄宁是一位80后出生的小伙子,在一次亲眼目睹过路的车辆发生了车祸后,见到车上的人受伤不省人事,竟趁乱将伤者的钱包和手机偷走。近日,黄宁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2013年9月3日8时许,吴某某父子驾驶一辆面包车行至省道210线21KM+400M路段时,车辆发生侧翻。家住事故现场附近的黄宁见到后,不但不施出援手救人,而是趁周围群众对伤者进行救助之机,偷走吴某某父子掉落到路面上的一个黑色钱包(内有现金4000元及行驶证等物)及一部黑色小米手机(价值1120元),之后将腰包和手机拿回家中藏放。过后,黄宁的行为因被参与抢救的群众发现并举报而被公安机关抓获。破案后被盗的现金4000元及手机已退还失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合法财物,价值5120元,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