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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摇一摇"骗局增多 男子操控女友"钓鱼"敛财
作者:潘从武 张清   发布时间:2014-01-09 10:26:22


    微信是时下流行的智能手机软件,用“摇一摇”功能,将手机来回晃几下,就能帮你找到附近正在使用此功能的人。不过,它在拉近人与人之间交流距离的同时,也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1月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了一起借微信“钓鱼”炮制的“强奸”案。

  2013年11月,丁某带着15岁的“堂妹”小新向警方报案,称小新被肖某强奸了。肖某被抓后大呼冤枉,警方以肖某涉嫌强奸罪提请检察机关批捕。

  检察官审查案件时,发现丁某并非小新的堂兄,这起“强奸案”另有隐情。

  35岁的丁某系乌鲁木齐人,与小新认识后,两人发生了关系。

  随后,丁某以买房缺钱为由,要求小新通过微信“钓鱼”,待小新与对方发生关系后再敲诈钱财。按照丁某的指使,小新用微信“摇”到了附近的肖某。

  11月21日,小新来到肖某家,两人发生了关系。当晚当晚来到肖某家,自称是小新的堂兄,威胁肖某赔偿小新100万元“青春损失费”,肖某表示没钱,丁某又降至30万元,肖某随后借机逃脱。

  丁某见敲诈不成,领着小新到公安局报案,并以“堂妹监护人”的身份,为小新被肖某强奸作证。此后,丁某得知肖某的父亲从内地来乌处理此事,三番五次给肖某的父亲发短信,让其拿30万元“私了”。

  最终,小新说出了受丁某指使对肖某进行敲诈勒索的真相,而丁某却逃之夭夭。

  12月31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检察院对肖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通知警方对涉嫌敲诈勒索和诬告陷害的丁某立案侦查,实施抓捕。

  目前,肖某已被释放,公安机关正在追捕丁某。

  记者获悉,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共办理由微信、QQ等手机聊天软件引发的诈骗案、强奸案二十余起。仅去年12月,该院就办理了3起因微信交友引发的强奸案。

  办案检察官表示,随着网络交友的增多,此类诈骗案件也随之呈上升趋势,希望通过这些案例提醒公众:微信用户最好将微信设置为“加我为好友时需要验证”,或将陌生人“拉入黑名单”;公众在使用微信时,特别是女性不要轻易与陌生人见面,如果对方提出借手机、借钱,要三思而后行,防止上当受骗;一旦遇到不法侵害,应大声呼救,同时立即报警,尽可能准确提供对方的年龄、身高、口音等体貌特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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