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丈夫盗窃染赌博恶习 妻子劝诫无效三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4-01-10 10:56:32


    本网讯(廖毅)  2014年1月9日,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准予原告粟银胶与被告韦民丰离婚。

    原告粟银胶与被告韦民丰于1994年经人介绍相识,1994年2月5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育有一子一女。起初二人勤劳持家,家庭生活本应幸福美满。谁料,婚后被告时常外出看他人打牌赌钱,到最后干脆直接参与,妻子担心丈夫深陷其中染上赌博恶习,遂时常提醒劝诫丈夫,为此双方常发生争吵。

    2005年6月,双方因家庭琐事双方产生矛盾,双方开始分居生活至今。2008年5月,被告因犯盗窃罪入狱,2008年9月,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但双方并未和好。

    2011年5月,原告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因被告无故不到庭,原告撤回起诉。2013年12月20日,原告再次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夫妻间长期分居生活,原告多次起诉要求离婚,态度坚决,这说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法院予以支持。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告自愿放弃,法院予以准许。

    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告请求儿子随自己生活,自行抚养,经法庭对原、被告儿子韦某的询问,韦某表示愿意随原告生活,法院予以准许。故法院判决准予原告粟银胶与被告韦民丰离婚;婚生子随原告粟银胶生活,由其抚养。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