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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杨浦检察院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作者:俞都都 发布时间:2014-01-15 15:29:41
2013年12月4日,上海杨浦区看守所的一间提审室变身为临时法庭,杨浦区检察院公诉人、区法院审判员在临时搭建的公诉、审判席上对一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法庭审理。 2013年12月12日,被告人孙某至本市黄浦区西藏南路某小区后门处,将1.04克毒品甲基苯丙胺以人民币200元的价格贩卖给购毒人员王某后,被民警抓获。对于这样一起事实清楚,嫌疑人又供认不讳的轻微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决定将其纳入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侦查阶段6天,审查起诉阶段6天,一审审理期限为8天。通过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进一步缩短了案件诉讼各环节的期限。 近年来,区域内刑事案件数量呈增多趋势,其中轻微刑事案件占有很大比例。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采取繁简分流、宽严相济的办法既有力地打击、威慑犯罪,又有效实现刑事司法资源的高效配置,保证办案质量。 为此,杨浦区检察院成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专办小组,指定专人专组负责快速办理案件的审查、出庭工作,决定起诉前,审查案件承办人将案件交由出庭公诉人复核,确保审查、出庭工作专业化。此外,检察机关协同公安建立案件信息通报机制。要求公安机关对决定启动该机制的案件在立案次日予以告知,做到对部分案件适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形成轻微刑事案件快速侦结、集中移送的办理模式。协同法院建立集中审判机制。通过对办案时间的合理分配、整合,使轻微刑事案件的开庭排期相对集中,实现集中开庭审理,显著提高快速办理机制的庭审诉讼效率。协同司法局设置权利集中救济程序。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建议判处管制或者缓刑的调查评估,一个工作日内安排法律援助律师的阅卷工作。不受提前预约三天的时间限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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