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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检察院灵活运用并案侦查机制破解反渎难题
作者:吴贻伙   发布时间:2014-01-17 14:12:22


    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某企业老板张勇虚报冒领补偿款,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犯罪,而在这起诈骗案的背后,则很有可能隐藏着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的线索。2013年6月,在合肥市检察院反渎部门的直接指导下,长丰县检察院对于这一虚报冒领线索以事立案,并果断采取并案侦查机制,一举突破了长丰县国土局原副局长袁某、土地中心原主任何某等滥用职权、受贿犯罪案件7件7人,同时发现涉及有关村、镇和国土等部门渎职犯罪线索20余件,移送反贪部门成案线索3件3人。由此系列案所带出来的长丰县畜牧水产局原局长戴某等人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经合肥市检察院异地交办后,又成功立查戴某等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3件3人。

  合肥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负责人杜先祥告诉记者,对于并案侦查机制的灵活运用,目前已成为该市两级检察机关反渎部门破解难题、打开反渎办案工作新局面的有效抓手,该市的反渎办案工作因此有效实现了办案规模和案件质量的“双提升”。检察机关的办案实践表明,渎职侵权犯罪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贪污贿赂犯罪,所谓并案侦查的办案机制,就是反渎部门在查处有关渎职案件过程中,对于相关联的贪污贿赂案件以及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其他普通刑事犯罪案件,一并进行立案查处。

  据介绍,多年来,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四难”一直是制约反渎办案工作创新发展的瓶颈,其主要原因在于立查单一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不仅受到的干扰阻力大,而且立案后也会往往因为与有关方面认识上的不统一而给案件的后期处理带来法律上的风险,从而影响案件的消化处理,导致此类案件长期以来存在轻刑化等诸多问题。通过运用并案侦查机制,深挖渎职背后的其他犯罪,不仅能够以案引案、以点带线、以线带面、辐射全市,实现办案的滚动发展,有效解决案件线索来源等问题,还能避免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不佳等问题。

  2013年3月,合肥市检察院反渎部门根据安徽省检察院转交的一起关于合肥市新站区规划局工作人员伙同开发商虚增容积率、少交土地出让金的线索,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立案,并查其背后的贿赂犯罪案件。经过两个月的奋战,该院立查了新站区建设发展局分管规划的原副局长徐某、承办人程某玩忽职守、受贿等犯罪案件5件5人,发现有价值线索20余件,追回经济损失近1700万元。后又将其中三件线索分别异地交办,立查了合肥市瑶海国税局副局长王某等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受贿等犯罪案件2件4人,肥西县规划局宋某和肥东经开区规划局原局长陈某等受贿案件2件3人,查处的案件也由最初的建设规划系统延伸至税务、新农村建设等领域。

  据了解,2013年全年,合肥市两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件40人,同比分别增长38.1%和60%,其中通过运用并案侦查机制查处贪渎一体的案件25人,占立案人数的62.5%,较2012年提高了14.5个百分点。在查处这些案件的同时,该市检察院反渎部门不仅自身“储备”了高质量案件线索40余件,还移送反贪部门成案线索4件,移送省内其他检察院查办大要案3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合肥市反渎办案工作由此进入了良性发展轨道。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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