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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兴平市检察院从刑事检察环节入手降低发案率
作者:倪建军 杜瑞鹏 吴卫江 发布时间:2014-01-17 14:41:44
正义网咸阳1月16日电(记者 倪建军 通讯员 杜瑞鹏 吴卫江)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检察院坚持做好综治维稳工作,从刑事检察环节入手,突出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有效降低严重暴力刑事犯罪的发案率,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健全机制,全力参与社会治安综治维稳工作。兴平市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积极参与“平安兴平”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积极参与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等工作,强化提前介入、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了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2013年办理批捕案件128件209人,办理移送起诉案件93件151人,批捕、起诉此类犯罪的人数分别较上年下降10.3%和51.2%, 突出重点,全力打击危及安居乐业的刑事犯罪。该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重点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坚持严打,毫不手软,打出了声威,促使此类犯罪逐年降低。去年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09人,同比下降 10.3%,提起公诉81人,同比下降51.2%。在办案中,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坚持召开联席会议,坚持快速办案工作机制,对重大案件做到快捕快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宽严相济, 从刑事案件处理环节降低社会对立。该院坚持理论调研与执法实务相结合,预防和减少刑事犯罪发案。在办案中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区别对待,慎捕慎诉,并重视运用量刑建议和不捕、不诉等机制和措施,依法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努力减少社会对立因素,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13案17人,不起诉1件2人,最大限度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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