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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检察机关开展派驻检察室宣传月活动效果好
作者:卢金增 王凯忠 张博 王岳 发布时间:2014-01-17 15:08:55
记者1月16日从山东省聊城市检察院了解到,自2013年12月15日,为期一个月的聊城市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室宣传月在社会各界、基层百姓的赞誉声中拉开了帷幕。短短的一个月,该市检察机关33个派驻基层检察室通过集中开展“检察开放日”、“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巡回演讲”、“派驻检察室微电影制作展播”、“基层检察室送法到校园”等11 种形式,强力宣传、强力推动、强力对接,达到了“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推动工作”活动初衷,取得了“覆盖面广、认知度高”的活动成效。而这,无疑也是对聊城市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室“基础建设阶段”高效完成、“职能规范阶段”高标启动的一次有力支持。 六种宣传形式,声势浩大 不同以往,这次派驻检察室宣传月在筹备之初,就把如何借助各种媒体宣传让派驻检察室的为民情怀在基层百姓心中扎根作为着力点。通过“借助新闻发布会搞宣传”、“ 派驻检察室微电影制作展播”、“建设派驻检察室专题网站”、“发行派驻检察室相关报刊”、“开通检务微博进行网络互动”、“乡村‘大喇叭’传检察之声”这六种宣传形式,为检察室宣传月的成功举行起到了很好的助推作用。 在这期间,27家新闻媒体笔瞄检察室;制作完成了八部以派驻检察室工作为主题的微电影并在各种媒体上展播;东昌府区院、临清市院、东阿县院、高唐县院在基层院网站建设了派驻检察室专题网站;东阿县院创办了《 检察室工作报》 ,临清市院创办全省首份以中国移动信息平台为载体的《检察室手机报》;临清市院、冠县县院、 阳谷县院、 东阿县院、高唐县院各派驻检察室开通检务微博,网上解答群众问题,加强了检民联系;高唐县院派驻清平检察室首推“大喇叭”宣传方式,将农村广播乡村事务的“大喇叭”作为宣传载体,通过“大喇叭”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派驻检察室的工作职责、地理位置、联系方式等信息。随时、随地的宣传方式让派驻检察室在基层群众中家喻户晓。 “请进来、走出去”,认可度高 派驻检察室职能作用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老百姓的认知度高低。 “请进来”——让基层群众认识了解派驻基层检察室是赢得群众认可的第一步。为此,在宣传月期间,全市 33 个派驻检察室分批、分期开展了“检察开放日”,邀请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及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当地群众到派驻检察室参观工作,展示派驻检察室的工作氛围、运行模式,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开展派驻检察室工作的意见建议。 “走出去”——才能走进百姓心。派驻检察室的建立,成为检察机关“进乡村、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大走访活动的一个更为直接的服务平台,以此为依托,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市派驻检察室在走访活动中已发放联系卡和各类宣传材料上万份,接受法律咨询八百余次。 活动尚未结束时,“派驻检察室是建在老百姓身边的检察服务站”已在基层群众中口口相传。 对接职能教育,效果突出 派驻检察室里的预防展室成为基层干部的廉政课堂,“检察室送法到校园”让“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成为此次宣传月里的一个主打牌。 为更好发挥检察室在教育基层干部、预防青少年犯罪,宣传月期间,33 个检察室对接市院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开展了以“进基层、扬法治、树正气”为主题的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巡回演讲活动,针对当地乡镇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乡镇站所负责人,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工作人员,中小学校长及学生代表,驻地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农村“两委”成员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受教育人数达三千余人,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在派驻检察室职能规范过程中,宣传方式的创新、服务载体的丰富、职能作用的发挥是其真正达到‘走进基层、服务百姓、取得实效’的关键性推动,派驻检察室的宣传只有开始,没有结束,这种常态化宣传应该成为基层检察干警服务民生、扎根基层的一种工作习惯、一种职业素养。”聊城市检察院王学军检察长对派驻检察室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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