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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章贡检方"三个三"推动民行息诉工作取得实效
作者:肖活生 游德萃 发布时间:2014-01-17 15:58:28
正义网赣州11月16日电(通讯员 肖活生 游德萃) 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从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出发,认真开展民行息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3年以来,成功平息民行申诉案件13件,未发生一起因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而上访事件。 据悉该院立足职能,做好民行接待“三个到位”。通过落实责任,组织保障到位,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在人口相对密集的乡镇、社区设立检察官工作站,建立检察官值班和约见接待制度;强化素质,接待态度到位,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引导干警熟悉地方风俗习惯,村规民约、历史遗留问题等,为干警订阅指导用书和报刊杂志,支持参加业务培训。要求干警规范言行,做到接待热情、态度平和;内外结合,对外联系到位,与上级业务部门建立申诉线索共享机制,与人大、法院、信访等部门建立情况通报与工作协调制度,对经疏导仍难奏效,可能上访或矛盾激化的案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形成更大合力。2013年以来,该院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成功办理民行息诉案件3件。 同时创新机制,抓好民行案件“三个环节”。通过抓接待受理,推行“首问责任制度”。理顺接待机制,实行申诉来访首问责任制度,责任人对辖区内申诉案件全程办理,不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推诿;明确受案范围,对申诉不规范、不明确、难以归口的问题,先予以受理,并收集材料,为群众说理创造良好条件;抓处理过程,试行“释法说理机制”;在处理申诉案件时,结合案件基本事实、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申诉理由,帮助申诉人详细分析、解释法院裁判所确认的是非过错、责任归属、依据的法律条文及相关规定,使其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有明确的认识,引导其自觉接受裁判。申诉人如有过激言行,不恼不怒,耐心释法,对缠诉申诉人,做到不回避,不厌其烦说服和疏导,寓法于情理中;抓结果反馈,实行“公开告知制度”,在案件审结阶段,对因不符合申诉条件而作终止审查处理的案件,推行公开告知制度,邀请双方当事人到检察机关,由案件承办人对审查查明的事实、证据及处理决定进行告知,并让参与各方发表各自的见解,允许与案件无利害关系人参加旁听,保障各方知情权、辩解权、促使申诉人顺利息诉。 此外注重实效,建好民行息诉“三大工程”。通过文明接待,建好“民心工程”,充分发挥民行部门窗口、桥梁作用,为申诉群众创造良好的接待环境。同时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熟练的检察官采取“一心、二热、三声、四快”方式接待申诉群众,一心即接待来访申诉群众要热心;二热即接待要热情,服务要热诚;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快即快速受理、快速登记、快速审查、快速反馈。2013年来,该院共接待民行申诉来访群众21件次,其中有7件经释疑解惑后,当时表示息诉;为民服务,建好“形象工程”,要求民行干警坚持“两必谈”制度,即在案件受理和审查终结时均必须与申诉人员面谈,特别对拟作息诉处理的案件以耐心倾听、细致说理和真心为群众解决问题的态度,力求赢得群众的认可和满意。2013年元月,该院对黄某与陈某离婚纠纷申诉一案作出息诉处理后,当办案人员了解到黄某家人息诉后情绪低落,并打算找陈某算帐,便及时组织人员对其进行回访,通过耐心的交谈和开导,给予生活上的关心和帮助,终于使黄某家人以豁达宽容的心态原谅了陈某,从而有效遏制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防止事态扩大;化解矛盾,建好“稳定工程”,对涉及人数多、可能引发较大社会矛盾的民行申诉案件,实行风险评估预警,制定相应防控预案,未出现一起因监督不力、处理不当而引发越级访或其它不良影响的事件。同时,对有望和解的申诉案件,积极搭桥牵线,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创造条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13年6月,该院接待了2名情绪激动的群众,了解到他们是一起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因都不服法院判决,导致判决难于执行,接待人员首先稳定当事人情绪,并立即与法院执行法官取得联系,找准双方当事人既是老乡又是生意伙伴这一突破口,为双方搭建沟通协商平台,沉下心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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