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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检察院完善诉讼监督助提执法公信力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4-01-20 14:55:53


    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创新诉讼监督工作理念,建立公诉环节新刑诉法对接机制, 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有力提升诉讼监督工作成效。

  该院为认真贯彻积极对接新刑诉法关于诉讼监督工作的新要求,规定案件承办人应当主动与办案单位和侦查人员联系,主要针对案件中的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问题,认真分析证据链之间存在问题,帮助办案单位理清补充侦查思路,明确查证重点,引导侦查人员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确保公诉案件质量。

  同时,该院对疑难或者有争议的公诉案件,要求案件承办人应当适时与承办法官沟通,了解审判机关对案件事实、证据采信以及法律适用的倾向性意见,解决非法证据排除、违法取证调查可能影响案件裁判的问题,并针对被告人申辨或者辩护人提出的理由,有理有据地进行答辩,充分阐述对案件公诉的意见和依据,对重大、复杂案件坚持与审判机关“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层级沟通机制,努力在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方面达成共识,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提升公信度。

  此外,该院还要求案件承办人应当认真听取案件当事人及辩护人意见,明晰和把握当事人对案件的申辨理由及焦点问题,综合运用事实和证据,客观分析,冷静对待,理性答复,并做好信访风险评估,及时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释法说理、思想疏导和信访稳控措施,确保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据统计,该院2013年共追捕追诉17件20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8人,相对不起诉3件3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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