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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位民工工资被拖欠 法院节前调解帮维权
发布时间:2014-01-26 11:23:41


    本网讯(侯苹英 张兴政)  1月23日,13位农民工从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案件承办法官处领取到工资款共计27603元。“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让我们能过上一个好年!”他们纷纷向法官表达感激之情。

    马清民等13人受郝爱军的雇用,在滑县新区苏庄新农村改造中做建筑工。工程结束后,郝爱军欠13位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27603元,马清民等人多次催要,郝爱军一直不予支付。在多次追讨工资无果的情况下,13人无奈起诉到滑县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郝爱军支付所拖欠的工资款。

    滑县法院通过绿色通道为13位农民工快速立案,案件承办法官接到案卷后立即联系被告,秉承调解优先的原则,多次做其思想工作,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被告却认为该笔款项不应由自己支付,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对13案中马清民诉郝爱军一案作出判决,判令郝爱军支付马清民工资款1153元。一审判决后,被告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在此情况下,案件承办法官抓住时机,联合村两委干部再次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最终,被告与13位农民工达成调解协议,将拖欠的工资款支付。至此,该13案得到圆满解决,于是出现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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